新型專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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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計畫簡介
推動目的
因應國內少子女化、產業對中高階技術人才需求及強化國內人力結構,教育部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擴大招募人才策略規劃,推動「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-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」(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Talents Education Special Program),簡稱「新型專班」(INTENSE Program),鼓勵大學校院以企業需求為導向,擴大招收國際學生,並強化學生來臺就學及後續留臺就業誘因,吸引全球優秀的國際生來臺就學,並於畢業後留臺發展就業,為臺灣引入優質人才。
📌 一、企業應注意事項
合作企業條件
- 不得為中資企業。
合作前期工作
- 提出用人需求,與學校簽訂合約、承諾津貼與實習名額。
- 可參與招生、課程設計與授課。
開班期間責任
- 提供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1萬元生活津貼。
- 提供實習津貼不低於基本工資,簽訂雙語實習契約。
- 參與學生學習評核,津貼可依表現加碼。
學生畢業後
- 有優先聘用權,需提供不低於平均薪資的職缺。
- 領津貼年限 = 工作義務年限,違約可要求繳還(如合約有載明)。
📌 二、學校應注意事項
📅 徵件月份總覽表
| 班別 | 1月 | 2月 | 3月 | 4月 | 5月 | 6月 | 7月 | 8月 | 9月 | 10月 | 11月 | 12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🌸 春季班 | ||||||||||||
| 🍁 秋季班 |
春季班第一次(10月初~12月底)
春季班第二次(4月初~6月底)
秋季班第一次(4月初~6月底)
秋季班第二次(10月初~12月底)
申請資格與條件
- 必須設有相關科系、有產學合作經驗、通過評鑑。
- 與企業簽訂契約,提供學生生活津貼與實習安排。
招生作業與審查程序
- 計畫書內容要包含課程、招生、學雜費等。
- 須經教育部及相關部會聯審。
- 學校應負責學雜費補助、華語能力審核、就業追蹤。
課程與實習安排
- 規劃客製化課程、提供華語輔導、安排校外實習。
- 與企業共同評核學生表現。
其他注意事項
- 禁止使用仲介招生。
- 必須登錄學生資料,並接受教學品質查核。
- 招生名額為外加,已參與其他專班者不得轉讀。
📌 三、學生須知
入學資格與語言能力
- 國外申請入學(含大學在學生、畢業生或碩博士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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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需達班排名或系排名中上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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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授課入學:TOCFL 基礎級(A2)聽讀合格,第2年第1學期結束前 TOCFL 進階級(B1)聽讀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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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授課入學:英文 CEFR B1 合格,第2年第1學期結束前 TOCFL 基礎級(A2)聽讀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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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升大三、大四國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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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需達班排前 50%、操行不低於 80 分或甲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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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授課:TOCFL 進階級(B1)聽讀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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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授課:依境外招生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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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金與義務
- 補助項目:來臺行政費用、單程機票、學雜費。
- 領取補助須履行留臺就業義務1~2年。
繳還規定
- 中途退班或未就業須繳還獎助金或生活津貼(若為可歸責於學生)。
- 因不可抗力免繳還。
簽證與入臺流程
- 可免查驗財力證明,簽證需備妥語言、健康檢查與最高學歷證明。
臺灣優秀產業
📌國立中山大學新型專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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