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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與條件

新型專班申請資格與條件

一、申請學校資格(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)

  • 設有 STEM、金融或半導體相關系所
  • 具有海外招生與產學合作人才培育經驗
  • 與合作企業簽訂契約,企業承諾每月提供津貼
  • 不得為預警學校、專案輔導學校或禁招學校
  • 系所設立及教師條件符合規定
  • 評鑑通過或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達 5,000 萬元以上

二、招生國家別與學生來源

  • 不限國籍,以招收簽有國際合作項目、生源穩定或具潛力之國家為優先。
  • 若非駐外館處推薦合作學校,需提供排名與佐證資料。

三、學生入學資格(須制定擇優標準)

  • 符合外國學生、僑生、港澳生辦法
  • 優先招收駐外館處推薦國外學校學生:成績班排或系排中上程度
  • 遴選在臺灣國際生:成績班排前 50%,操行 ≥ 80分或甲等
  • 制定明確遴選機制報教育部審查
申請類別 入學前語言要求 第二年第一學期結束前要求
📚 中文授課班級 TOCFL A2(基礎級 Level 2,聽、讀皆須達標) TOCFL B1(進階級 Level 3,聽、讀皆須達標)
📚 英文授課班級 英文 CEFR B1 TOCFL A2(基礎級 Level 2,聽、讀皆須達標)
📚 升讀大三或大四(已在臺四年制學生)
  • 中文授課:TOCFL B1(進階級 Level 3,聽、讀皆須達標)
  • 英文授課:同境外生規定
同左欄

*倘未通過華語能力測驗者,第 2 學年第 2 學期即不得領取學雜費補助。

四、合作企業條件

不得為中資企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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