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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模式

推動模式

一、政府及企業共同補助

  • 由國發基金提供產學獎助金,涵蓋學生初次來臺的必要行政費、單程機票與最多2年學雜費。
  • 企業每月提供每位學生生活津貼至少新臺幣1萬元。
  • 學生畢業後須履行最多2年就業義務,必須留臺在合作企業任職,不得外派至國外分公司或海外臺商企業。

二、企業全額補助

  • 企業提供產學獎助金,包含學生初次來臺行政費用、單程機票與最多2年學雜費。
  • 企業每月提供每位學生生活津貼至少新臺幣1萬元。
  • 學生畢業後履行最多2年就業義務,可由企業外派至國外分公司或任職海外臺商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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