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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點制

聘僱外國人須知:評點制

工作內容

應符合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下各工作類別之工作內容。詳情請參考一般外國人在臺工作專區之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。

資格規範

外國人資格:

外國人應為在臺取得大學學士(含)以上學位,或取得製造、營造、農業、長期照顧、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之副學士學位之外國留學生、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,並經本部審核累計點數滿70點,即符合資格。

※ 外國人相關資格規範可參考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」及 勞動部公告

雇主資格:

應符合聘僱外國人從事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下各工作類別之雇主條件(例如:特許行業資格、資本額、營業額等資格要件)。詳請參考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相關規範。

※ 雇主相關資格規範請參考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公告說明

應備文件一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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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點表內容摘要

  • 學歷:博士30分,碩士20分,學士10分,副學士5分
  • 薪資:月薪47,971元以上為40分,最低31,520元為10分
  • 工作經驗:2年以上20分,1年10分
  • 華語能力:流利30分,高階25分,進階20分
  • 其他語言與成長背景:最多20分
  • 配合政策與就學表現:最多40分(含配合政府政策、獲獎學金等)
  • 通過標準:合格分數為70分
點我查看完整評點表內容(文件說明、詳細條件與加分依據)

1. 學歷:

  • 博士:30分
  • 碩士:20分
  • 學士:10分
  • 副學士:5分(需符合指定學門)
  • 應備文件:畢業證書影本

2. 聘僱薪資:

  • 月薪47,971元以上:40分
  • 40,000~47,970元:30分
  • 35,000~39,999元:20分
  • 31,520~34,999元:10分
  • 應備文件:簽妥之勞動契約書(須註明薪資、職稱、內容等)

3. 工作或實習經驗:

  • 工作經驗兩年以上:20分
  • 一年以上或臺灣實習一年以上:10分
  • 應備文件:工作或實習證明影本

4. 職務資格:

  • 具職務特殊專長:20分
  • 應備文件:專業訓練證明、技能證照、得獎記錄等

5. 華語能力:

  • 流利:30分、高階:25分、進階:20分
  • 應備文件:能力檢定證明、中文課程成績或學習時數證明

6. 他國語言或成長經驗:

  • 兩項以上語言能力:20分
  • 一項語言能力或在他國居留6年以上:10分
  • 應備文件:護照、語言檢定證書、學習時數證明

7. 配合政府政策:

  • 受僱於配合政策之企業,或就讀政策專班:20分
  • 應備文件:中央機關核定函、新型專班證明、產學合作文件

8. 獎學金與在校表現:

  • 政府獎學金或成績前30%:20分
  • 校內獎學金或前50%、GPA達3.0以上:5分
  • 應備文件:核定公文、得獎名單、成績單等

合格標準:總分達70分以上,即符合聘僱資格。

申請表格

  1. 各類專門性技術性 申請表件(請點選)
  2. 評點制(供下載)

依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》第7條規定及勞動部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勞動發事字第1110507399號公告,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案件已全面線上申辦,不再受理紙本案件。

請備妥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及自然人憑證,於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(另開新視窗) 線上申辦聘僱許可。

📎 參考資料: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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